漯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漯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漯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漯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漯河本地中行、建行、工行银行卡;

3、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夫妻双方都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漯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漯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提供此项)。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的中心窗口或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中心窗口或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漯河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漯河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一次性提取申请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本人及配偶可在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一次性办理提取,也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职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4、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按以下方式计算: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夫妻工资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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